全国人大有权有责 完善香港选举制度
图:为有效防控疫情,共同维护公共衞生与健康,新闻发布会采用网络视频形式进行。这是分会场。\新华社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昨日举行的大会预备会议通过了大会议程,其中第七项议程是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
大会发言人张业遂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作出完善,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
张业遂介绍说,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大会会期七天,将于3月5日上午开幕,11日下午闭幕。共安排三次全体会议。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一样,本次大会的会期将适当缩短。大会将坚持既定会议议程,召开形式不变、要素不减。预备会议、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和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等,都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召开。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了多部重要法律。在介绍去年人大立法工作重点时,张业遂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修订法律23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九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公共衞生领域的法律;二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国家安全立法;三是为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法律保障。采取“决定+立法”方式,出台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四是加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法治保障;五是加快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
特区选举制度需与时俱进
根据议程,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张业遂昨日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他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的情况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作出完善,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职权,从宪制层面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作出决定,既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表示,有关草案对落实“爱国者治港”十分重要,可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他重申,“爱国者治港”属天经地义、不能让反中乱港分子参与管治,必须要完善相关机制,包括堵塞选举制度漏洞。
料先作出原则性决定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由全国人大通过决定,修改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能显示中央主导的角色,全面贯彻“爱国者治港”的体制,亦表明中央整治香港政治乱局的决心及意志。他说,今次完善选举的做法,在相当程度上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举措,认为是理所当然,由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更有认受性。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认为,可能以类似去年处理香港国家安全问题的做法,先是由全国人大作出原则性的决定,并授权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会议后,处理具体安排。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议程
1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3 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4 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5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6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
7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8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9 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0 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