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局设副秘书长一职 专责落实国安教育



教局增设副秘书长一职,专责国安教育。图为教联会黄楚标中学升旗仪式。(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片)

《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将近一年,教育局早前增设副秘书长(特别职务)的有时限首长级编外职位,专责落实《香港国安法》、统筹提升学校行政和管治的特别支援措施,由首席助理秘书长陈慕颜升任;并增设专职学校行政特别职务的首席助理秘书长。

当局指开设职位是鑑于启动及落实国安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不排除长远向立法会寻求支持开设职位。

教育局早前在六名副秘书长外,增设一名副秘书长(特别职务),由原任首席助理秘书长陈慕颜升任,负责落实《香港国安法》及相关事宜,统筹提升学校行政和管治的特别支援措施、制订官立学校发展策略,以及检视当局专业人员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