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县法院专题学习两个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防止利益输出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2月16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两高一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本意见明确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
会上,组织全体干警对《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进行了全文逐条学习。
会议指出,《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负面清单,健全了禁止不正当接触交往的工作机制,完善了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在律师事务所从业制度机制。《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客观要求,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全面加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队伍建设,构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亲”“清”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更好地肩负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意见》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实质、重要举措和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意见》要求上来,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按照《意见》精神和要求,对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或者担任律所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的,区分情况、把准政策,分门别类开展清理。要加强与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同推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意见》各项制度规定,真正形成监管合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陈燕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