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
昨天,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对外发布《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分别围绕促进汽车和电子产品消费,提出10条、12条具体措施。其中,在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方面提出,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
当前,我国汽车消费复苏态势稳中向好,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出口规模表现亮眼,但汽车消费仍有进一步挖潜提质的空间。
“我们针对大量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出一些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国家发改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说,今年以来,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限购地区,结合实际,鼓励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实施城区、郊区指标的差异化政策,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加快投放进度,更好满足居民的汽车购买出行需求。
车辆合理报废换新蕴藏着巨大需求,乘用车从国三标准向国四标准切换在全国推广已经十年,相关车辆都已经进入集中报废期,但居民的顾虑也不少、市场信息透明度有待提升。于是,此次明确合理增加对二手车平台企业的抽检频率,抽检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以此进一步增强消费者二手车的交易信心。
“为解决居民广泛存在的‘安桩’难问题,《汽车措施》提出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并通过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降低运营商经营成本。”常铁威说。记者也注意到,《汽车措施》明确,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近年来,受收入预期不稳、创新周期减缓、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扰动等因素影响,电子产品消费恢复较慢。面对电子消费存在的痛点、难点,《电子产品措施》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
“综合考虑我国收入水平、网络基础设施等因素,电子产品消费市场潜力还是很大,智能化进程带动消费升级仍是大势所趋,县乡村也蕴含着巨大潜力。”常铁威举例,电子产品“智能化”程度和用户体验还可以进一步提升,各部门会商后,提出加大科研领域对方言、特定口音的语音识别技术投入,优化“声控+语义识别”功能,扩大语音识别技术覆盖面、便利度,降低农村居民、中老年居民使用门槛。
在智能电子产品购买、使用、回收领域,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攻击、非法拆解等方式窃取个人隐私的现象时有发生,“隐私保护”备受消费者关心。“如果不解决这个顾虑,普及智能家电、推动电子产品回收就比较困难。”常铁威说,有关部门将依法加强对二手电子产品收购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拆解电子产品、非法流通二手零配件的打击力度,杜绝非法拆解对个人隐私的威胁,并严格落实消费者信息保护政策,依法打击企业不当利用个人隐私行为,打击非法获取隐私牟利的犯罪行为,从而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卖得放心。
农村商贸流通仍面临一些堵点卡点,制约了包括电子产品在内的商品消费。“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商贸流通在基础设施、渠道网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在更好服务电子产品等消费品下乡方面还有一定提升空间。”国家发改委经贸司副司长李超说,相关部门将重点在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商贸设施、优化物流服务、壮大经营主体等方面发力,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在丰富电子产品等消费品下乡销售渠道方面,将加大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改造提升县乡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在改造提升农村商贸流通设施方面,推动改造提升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鼓励县城购物中心、大型商超向乡镇延伸服务,布局前置仓、物流仓储设施。
此外,在优化县乡村物流配送服务模式方面,将鼓励电商平台、大型流通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县城、中心乡镇开展即时零售,整合“农村小店”等各方资源推动集约化配送,提供快捷便利的到家配送服务,完善电子产品营销、回收、维修等相关物流服务,逐步降低大件家电配送、返修成本,打通电子产品等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
曹政(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