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尧再被斥原则性犯错 量刑过轻
图:被告去年万圣节参与中环“面具夜”非法集结,最终被上诉庭改判监三个月
审案备受市民争议的裁判官何俊尧,再被上级法官批评量刑出错。何俊尧早前审理24岁青年去年万圣节参与中环“面具夜”非法集结案时,竟仅轻判社会服务令。上诉庭昨日开庭审理律政司的刑期复核申请时,指出何官未有考虑事件对公众的潜在威胁,批评他原则性犯错、量刑过轻,遂改判青年即时监禁三个月以收阻吓作用。
竟称500人集结“温和”
涉案青年钟嘉豪任职酒店餐饮接待员,早前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即于去年10月31日在中环摆花街参与非法集结,该案由目前暂调高院任刑事案件聆案官的时任裁判官何俊尧原审。何官当时称,虽然现场多达500人集结,但认为他们只是高叫口号,即使有人用雷射笔照射警员,行为亦算“温和”,结果轻判社会服务令120小时。
律政司随后申请刑期复核,昨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两位法官彭伟昌、潘敏琦审理。律政司一方陈词指,案中的非法集结规模大,集结者人数多过警员,更随时有机会遭暴力激进集结者骑劫,公众秩序备受威胁。被告钟嘉豪有向警员抛掷两个麻包袋,行为可能鼓动他人仿效。律政司指以上均属加刑因素,但何俊尧未有充分考虑。
被告一方辩称,案中并无证据显示该次集结有机会演变成暴力。但上诉庭反驳,一众集结者持续与警方对峙超过25分钟,目无法纪,其间高叫口号鼓动他人,行径激烈;又做手势指示其他集结者行动,均显示现场暴力升级的风险一触即发。
被告改判监三个月
上诉庭三位法官听罢双方陈词后,裁定何俊尧量刑时犯了原则性错误,认为即时监禁才是唯一恰当刑罚,最终判监三个月。详细改判理由将择日颁判词交代。
今次已非何俊尧首次被上级法官批评量刑有错,未有顾及阻吓。当中一案,牵涉两名14岁男女承认于去年11月18日参与九龙加士居道的非法集结,获时任裁判官何俊尧颁儿童保护令,而毋须两人留案底。上诉庭刚于本月13日颁判词,逐点驳斥何官的量刑理据有错,包括指出两名被告在案中的参与角色绝非“被动”,最终改判少女守感化一年、少年则履行社会服务令80小时,均须留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