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费用先行救治”,让伤员不再“为钱所困”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救治中“先交钱、后救人”的惯性思维或潜规则,让不少伤者及其家庭“为钱所困”陷入两难。北京市尝试在全市各医疗机构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举措,确保伤者在“无费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获得全面救治,把生命权从费用纠纷中解放出来,用制度托起生命至上的温度,是城市治理理念的一次重要跃升。
长期以来,费用问题屡屡成为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的“拦路虎”。有肇事司机因车辆未投保、经济拮据等原因,事故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救人,而是避责,甚至故意将伤者碾压致死让事态升级;有受害人家属面对突如其来的巨额医疗费,陷入“救得起、治不起”的困境。即便医院秉持医者仁心先行垫付,后续费用追偿的繁琐流程,也让医疗机构背负了沉重的经济压力。以上困境,将“当生命权与交费义务发生碰撞时怎么办”的问题,一次次抛向社会,刺痛公众的神经。
严重创伤伤员救治时间极为宝贵,每延迟1分钟,死亡率就会显著上升。如果宝贵的“黄金救援时间”,在费用纠纷拉扯和等待中快速流逝,一些伤员就可能失去最佳的救治机会。因此,从生命伦理和公共安全的角度看,费用问题不该成为伤员救治的前置条件。北京尝试“无费用先行救治”的举措,核心在于重构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的优先级排序,通过政府信用背书的方式,为医疗机构解除后顾之忧,让医护人员能够心无旁骛地投入抢救。此举既让伤员救治不再“为钱所困”,让他们在最艰难时刻感受到城市的温度,也为肇事方划定责任边界,明确“救治优先、追责在后”的基本原则。
北京交管部门以救助基金保障为基础,联动多部门健全救援救治协同机制、优化流程衔接。一方面,将救助政策告知纳入事故办案程序,实现救助基金政策对全市伤人交通事故的100%全覆盖;另一方面,与全市69家交通创伤救治能力突出的医院建立深度合作,通过签订四方协议(公安交管、区卫健、医疗机构、救助基金),推动院内全面落实“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与“救助基金救助绿色通道”,形成“救治—垫付—追偿—保障”的全链条闭环体系。从2025年有254名危重伤员成功脱险的数据看,这一制度设计已经显现出显著成效。可以说,一条条生命被及时挽回,就是制度温度最直观的体现。
总之,北京市尝试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用制度设计将对生命的敬畏体现在具体措施上,用公共信用搭建起生命保障的第一道防线。这既是对“生命至上”理念的诠释,也是对城市治理能力的一次重要检验。期待这一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从“北京经验”再到“全国推广”,让更多生命在危急时刻得到及时托举,让城市因制度温度而更加温暖。
□丁家发